老婆的同學生了個男孩,比我女兒早生幾天。據知,已六個月大了,除了到醫院外,沒出過家門半步。
有人認為要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教會他規範與紀律,有禮守序安全地長大。有些人認為童年應該什麼都有,要有自然的經驗,系統化的學習。不過,有人所主張的和孩子所希望的相同:盡可能地玩耍,而且最好是在大自然中玩。


我是在山野中玩耍、和同伴遊戲中長大的。所以,我想給孩子的當然是後者。這點老婆大人也很贊同。因為當我們談起童年時,她的童年就顯得貧乏許多,只得乖乖當聽眾。
童年需要在大自然中接受浸潤灌溉,孩子才能活得健康自在。在自然中玩耍時所發展出來的,包括創造力、關懷能力與面對挑戰的能力。孩子與大地之母接觸之後,培養出一種在都市當中無法獲得的涵養:對自我的肯定與對未知事物的謙卑,尊重其他生命的力量,正向地面對人生與創造希望的原動力。
媽咪想像著,當這孩子會跑會跳時,也許哪天會覺得受到父母冤屈而離家出走。那時只要沿著暖暖溪畔的步道去找,應該很快就會找到這野孩子。
又想著,女兒這一代長大後,在與同儕聊天時說到2010年代的人類時,也許評論會是這樣的: 那時的人啊!實在非常的奇怪。整天低著頭弓著背盯著個小螢幕,手指還不斷滑來滑去,滑稽透了~~~~~~~~。說著說著,全都笑彎了腰。


大人並沒有因為怕小孩受傷或危險,而阻止孩子們探索發掘世界的權力。我們能做的是: 盡早培養孩子保護自己的能力與知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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